201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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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交本人填写《安顺学院2016年博士及紧 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一式3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asu.edu.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和要求。
五、考核(考试)
本次招聘考核(考试)采取面试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评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进入面试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评环节。
(一)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9月23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见《安顺学院人才招聘面试准考证》。
4、考生须于9月23日(星期五)上午8:00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8:30分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午9:00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评
学校组织各用人部门(二级学院)及相关专家,通过理论知识答辩、实践能力操作及试教的方式进行测评。
测试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部门(二级学院)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评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评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总成绩达75分(含75分)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因此导致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成绩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asu.edu.cn)上公布。
六、体检
依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同类专业仅取总成绩最高者1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主页(网 址:http://www.asu.edu.cn)上公布。体检在安顺学院2016年博士及紧缺急需专业硕士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及以上 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由安顺学院2016年博士及紧缺急需硕士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原工作单位、村 (居、社区)委员会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6、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发现考察对象存在第十二条之规定的。
7、考察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止,考生未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