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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易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次)

2016-09-06 luck_lee1101


3、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人社局、教育局及易县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当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生源地为本县的;学历层次较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晚的。

(四)体检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在易县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 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 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由于在体检、考核阶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取消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分数相同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五、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 有关规定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签定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列县教育局下属全额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 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考试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 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 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电话另行通知),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 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 培训班。

联系电话:教育局8856219   人社局8228059

原标题:关于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易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易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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