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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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公布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将于2016年9月13日下午5:30分公布在美姑县教科局政务公示栏、美姑县邮政局旁公示栏,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公布情况,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将不再电话通知。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HIV和尿检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直接交县人民医院。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当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相关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培训
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到美姑县教师进修学校报到参加岗位培训,培训费、资料费由美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承担,培训期间的食宿自理。
未按时参加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本次聘用人员为非在编的临时辅导员。受聘临时辅导员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学年一签制度,聘期内不得擅自离岗。
(二)县聘代课教师被聘为辅导员后,于2016年9月与县教科局自动解除代课教师劳动合同,不再享受代课教师待遇。其他报考者聘用为“一村一幼”辅 导员后,不得再兼职(以领取工资为准),若有兼职者,县教科局将督促当地村民委员会无条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按兼职期间2倍工资向县教科局缴纳赔偿金。
(三)临时辅导员的劳务费按月支付,每人每月劳务费包干2000元。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美姑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美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0834-8243391
监督电话:
美姑县纪委监察局 0834-8242352
美姑县教育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纪检室 0834-8243491
原标题:美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关于聘用第五批“一村一幼”幼教点临时辅导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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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