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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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岗位,总成绩为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除以2(即试 讲+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满分为100分。在试讲(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 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 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 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没有办理 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 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74-8632980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原标题: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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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