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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招聘公告

2016-09-15 luck_lee1101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是一所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 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以中专学历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一线专业技能实践型人才。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向区内外招聘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7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合计7个,均为实名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资及待遇执行。

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思想品德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具备团队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个人简历1份

(3)近期1寸证件照2张(1张贴于报名表相片栏、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方以备用)

(4)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6)获奖材料各1份

注意:所提供的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再提交。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者须在通知现场审核的时间内,由本人持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到我校人事科现场审核(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信函邮寄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快递报名期限: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下午5:00时止(以我校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人事科,邮编:541003。

4、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其他说明:不符合本招聘简章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社厅批准方可开考。调整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运用能力等。

考试成绩和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网站。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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