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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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育厅颁发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 通知》(闽教人[2010]43号)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 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
我院将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八、聘用、递补
我院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公务员局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务员局予以核准。
放弃聘用、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原则上按合格线上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招聘全过程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必须服务所聘用单位满五年以上。
原标题: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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