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考试资讯

咨询热线:02583689966

首页> 考试资讯> 教师编制考试资讯

2016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招聘15人公告(第二批次)

2016-09-17 luck_lee1101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6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试讲*60%;

7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科研成果考核*20%。

8-9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 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806670

联系人: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806899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税务总局人事司 010-63417515

江苏省人社厅 025-83314795。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次)

点击下载>>>

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次).xls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2016年9月12日

1 2

相关推荐 更多

热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