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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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内江师范学院2016年11月直接考核招聘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聘请查阅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人才需求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编制内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内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 rsc.njtc.edu.cn/)。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8∶00至11月18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内江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16年11月直接考核招聘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学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二楼)缴纳笔试费,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8∶00至17∶00止。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2016年11月25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5日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二楼)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2016年11月24日8∶00至17∶00)到我校人事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九楼)签收《笔试准考证》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签收了《准考证》的报考者,视为有效报考。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类专业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类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 面试成绩 ×60%。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类专业考试总成绩
= 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 面试成绩 ×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类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主要为各专业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范围。笔试复习参考教材见附件2,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类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教材。
3、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定于2016年11月27日在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或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笔试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于2016年11月28日12: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学校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内江师范学院网站,或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11月28日18:0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6年11月30日12: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11月24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内江师范学院新行政楼901室,联系电话0832-2340886),以便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