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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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资格审査
1.报名方式:由应聘者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档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9日;
报名地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贺州市城西路58号)综合楼七楼人事教育处。
3.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要求填写《广西贺州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电子邮件投档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以上材料扫描后(照片为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ghzyrjc@163.com,并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0774-5203101),但考试前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人事教育处审核。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4.资格审查。学院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开考要求。计划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笔试、面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3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进行。部分招聘岗位面试需采取试教+实际操作进行的,试教分值占面试成绩的40%、实际操作分值占面试成绩的60%。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形式详见《广西贺州职业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情形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广西贺州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则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考核人选,对于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有体检合格人员超过1:1比例的均确定为考核人选,实行差额考核。考核工作由广西贺州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出现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招聘过程中公布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以上网站及时发布,敬请各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具体事宜由广西贺州职业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774-5203101(贺州职业学院人教处)
监督电话:0774-5136583(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广西贺州职业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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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教育局 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