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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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及现场问答、实际操作)。
①面试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②专业技能测试由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及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将提前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③面试成绩按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7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拟聘用人员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考核安排
(1)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15017
联系人:汪老师、楚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15885
联系人:张老师
原标题: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非在编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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