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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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网上公告或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基础工程训练中心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一次性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人事处备案后,由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待遇
(一)实行人事代理制,参照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同类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学校寒暑假、双休、法定节假日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8780262
联系人:赵青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联系人:李老师
原标题: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机电总厂)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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