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luck_lee1101
烟台职业学院系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现有高职在校生16100余人。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专职辅导员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共9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2015、2016年毕业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四)大学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中共党员。
(五)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且任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主要学生干部系指: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办公室、学习部、实践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
(六)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文字基础、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格资质,应聘人员须于招聘简章发布日之前取得。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17:00(含)止,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下载《烟台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全面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tvcrslz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标题请注明“姓名+学校+学历”。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
从报名之日起,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于2016年11月16日当天17:00前登陆烟台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ytvc.com.cn)查询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有关材料,于2016年11月18日8:00—17:00到烟台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报告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本人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未在指定时间当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弃权。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为:
(1)《烟台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手工填写原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