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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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反映问题或收到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电大报到,当日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电大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电大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招聘全过程监督由新疆电大纪检委负责。
监督人:吾甫尔·萨依提
监督电话:0991-8531549。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电大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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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4: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