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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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示、体检及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职位查询
本次专项招聘5名职教专业教学助理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江岸区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职位表》(附件1)。查询网站为:“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江岸教育信息网”(http://www.jajy.gov.cn/)。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江岸区教育局进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1月15日(周末上午9:00-11:30),地点:江岸区教育局708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16年11月16日-11月17日在江岸教育信息网公布。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江岸区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出具此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考核时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等材料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返);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