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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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中共嘉兴市委党校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我校统一安排(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资格复审)。
1、教师岗位一: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采取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价20%+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20%。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教师岗位二: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如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应聘人数不超过10倍(含10倍,或核减计划后不超过10人),则直接进入试讲、面试、专业知识评价。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20%+专业知识评价成绩20%
如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应聘人数超过10倍,则需进行笔试、试讲、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5%+面试成绩25%。
①笔试。笔试含撰写策论和专业知识评价两部分。策论考试形式为闭卷,指定主题,提供相关素材,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占笔试成绩的75%。专业知识评价是对应聘人员已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占笔试成绩的25%。笔试后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6,确定进入试讲、面试人员名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②试讲。试讲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教态仪表等。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
③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策论考试、专业知识评价、试讲、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中共嘉兴市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嘉兴市委党校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 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