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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聘用制紧缺专业人员9人公告

2016-11-09 luck_lee1101


三、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面试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11月7日—12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学校联系,将《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紧缺专业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1,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采取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各招聘学校(见附件1),采取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紧缺专业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

6.无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4届、2015届、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面试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见附件1)。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

(二)面试安排

招聘单位面试工作安排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招聘单位网站(见附件1)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增加初试的,初试方式由招聘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相关信息由招聘学校提前告知考生。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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