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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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查及确定拟录取人选
1.对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市体育专业人才选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条件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根据面试成绩,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经资格复查合格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运动员等级证书高者,实际工作经历较长者。以上条件都相同时,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经确定的拟录取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按有关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安排进行政审考察(包括审档、政审和资格复查等)。
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取消录用资格的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根据承德市编办批复的招聘计划,选聘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安置到相应工作岗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承德体育运动学校服务期限不得低5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单位调动交流。
(八)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本方案由承德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承德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白宽宽
联系电话:0314-2065625;手机:15633146666
传真: 0314-2065625;电子邮箱: qq85179993
原标题:承德体育运动学校2016年公开选聘急需教练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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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承德体育运动学校公开选聘急需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xlsx
承德体育运动学校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