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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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大于1:10时,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0时,采取面试方法(即所有符合报名资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 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 放弃聘用资格的;4.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 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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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3. 无犯罪记录承诺书.doc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