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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温岭市中小学教师招聘18人公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016-11-11 luck_lee1101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规定,拟在浙江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分别设点,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应届毕业生高考录取批次需为本科第一批)。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处分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

4.生源地为浙江省台州市(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本人户籍所在地);

5.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研究生放宽到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 2017年8月31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7年10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计划

1.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点

详见附件。

2.华东师范大学招聘点

详见附件。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

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点:2016年11月10日0时至11月17日16时。

华东师范大学招聘点:2016年11月10日0时至11月20日16时。

2.报名者填写《浙江省温岭市面向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liaocsh@163.com,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接受网上预报名。

未在网上预报名的,可直接到资格审核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浙江省温岭市面向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已经网上预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作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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