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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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规定,拟在浙江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分别设点,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应届毕业生高考录取批次需为本科第一批)。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处分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
4.生源地为浙江省台州市(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本人户籍所在地);
5.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研究生放宽到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 2017年8月31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7年10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计划
1.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点
详见附件。
2.华东师范大学招聘点
详见附件。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
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点:2016年11月10日0时至11月17日16时。
华东师范大学招聘点:2016年11月10日0时至11月20日16时。
2.报名者填写《浙江省温岭市面向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liaocsh@163.com,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接受网上预报名。
未在网上预报名的,可直接到资格审核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浙江省温岭市面向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已经网上预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作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