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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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2016年11月24日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的“师资建设” 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公布。并请考生当日下午到宁波大红鹰学院集团大楼70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上午9点至11时。笔试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或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的“师资建设” 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上公布,进入试讲或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试讲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试讲或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
2、试讲或面试
试讲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试讲或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试讲或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试讲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或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或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的“师资建设” 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红鹰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大红鹰学院行政楼303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原标题: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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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宁波大红鹰学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