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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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面试。
(一)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我院将邀请相关领域和部门的专家成立面试评委小组。
(二)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并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sie.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83758126
联系人: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纪监审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83758118
联系人: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原标题: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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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