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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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项目分: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
身体检查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试按照学院工作需要进行。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递交学院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安排实习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院不再安排递补,将名额直接转入下一次招聘计划中。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具备正式报到条件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3)学院将根据招聘录用情况,计划分批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的咨询电话:0575-88009053 ; 88009054 (叶老师、金老师)
原标题: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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