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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云和县青少年宫声乐教师招聘1人公告

2016-11-21 luck_lee110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结合云和县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云和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简称《计划申请表》),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通知公告”栏或“公示公告”栏查询:

云和县青少年宫:http://www.yhqsng.com.cn/index.htm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人民的校外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4.具备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专业、户籍、教师资格等条件(户籍关系以报名日期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同时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亦可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人员,户籍和生源地不限。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户籍和生源地不限。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县外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录用人员不宜报考。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计划申报表》为准。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 月 2日17时止(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和县青少年宫(云和县中山路126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者须填写《云和县青少年宫2016年公开招聘声乐教师报名表》和《云和县青少年宫2016年公开招聘声乐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表自行下载,在编在岗人员须由有关单位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

5.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本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三)技能测试

1.报考的人员须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应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满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12月 6日,具体安排见技能测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技能测试项目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 12 月 9 日上午,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校外教育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对校外教育工作的了解。笔试用时为120分钟。

4.注意事项:(1)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2)报考青少年宫声乐教师岗位的人员在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对象,并于2016年 12月6 日晚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若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12 月9 日上午不参加笔试的,视为弃考。

(六)体检与考察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技能成绩×70﹪+笔试成绩×30﹪。

2.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择优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按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3.体检办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察办法:考察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并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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