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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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1.考试内容为专业训练课试讲,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2.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他
(一)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户籍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浙江省户籍的人员,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四)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体育运动学校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2016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原标题:温州体育运动学校面向浙江省内优秀退役运动员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教练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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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体育运动学校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