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3
luck_lee1101
(二)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
面试由招聘学校负责实施,于12月29日前完成。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中职岗位为专业课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由诸暨市教育局集中组织,于12月30日进行,笔试地点为诸暨技师学院。笔试分值为100分,初中、普高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中职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项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名单。
(三)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诸暨教育网”上发布公告。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等文件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①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ld.gov.cn/);
②诸暨教育网(http://www.zjjy.com/);
③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http://www.ejobmart.cn/)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网站。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发布在诸暨教育网,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5-87029512(党建室)。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2018年8月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定级,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聘为专任教师。
3.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诸暨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诸暨中学:0575-87011543;1364689236@qq.com
诸暨技师学院:0575-89079300;123403982@qq.com
诸暨市职教中心:0575-87399789;156775561@qq.com。
诸暨市浣江教育集团:0575-87496380;596592073@qq.com
原标题:浙江省诸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点击下载>>>
1. 2017年诸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docx
2.诸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诸暨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