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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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2012年度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我县服务期满且表现优良的特岗教师定向选聘基层教师75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特殊政策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相统一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小学教师:数学1名;体育11名;美术6名;音乐8名;语数16名;英语1名;语文1名。
初中教师:数学8名;体育1名;美术3名;音乐1名;英语4名;语文6名;历史2名;物理2名;地理1名;化学1名;思品1名;生物1名。
以上初中、小学教师共75名。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博野县2012年度特岗教师,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截止目前始终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且能够胜任;
(四)身体健康且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二)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博野县定向公开招聘基层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由县教育局负责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为是否属于“定向范围”内,坚决杜绝借机“搭车”现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县教育局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