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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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业务考核及评鉴等结果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业务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或经体检、考察后违约的,根据缺额,可在相应岗位业务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或台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0576-88456098)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台州开发区学院路788号台州技师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服务中心1楼110室),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456098,电子邮箱:tzjsxyrsc@163.com
联系人:梁老师
原标题: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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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
台州技师学院(筹)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