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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南京建邺区中学教师招聘46人公告

2015-03-13 xredued01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面试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各中学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中学通知考生。

面试在区人社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学校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试教两个部分。

1、综合面试(含技能):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含学科技能)。

2、试教: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综合面试和试教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按四城区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网站(www.njjyld.gov.cn)、南京市建邺教育信息网(www.jyedu.cn)网和所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与招聘单位签订试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7778242(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7778221(建邺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25-87778707(建邺区教育局监察室)

025-87778132(建邺区纪委)

(原标题:南京市建邺区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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