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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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研究生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3日 13: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现场面试、科研考核等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应聘体育科学学院和音乐与舞蹈学院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理论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rsc.mdjnu.cn/index.asp。
八、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三)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三、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453-6515566(校纪检委(监察处))
联 系 人:张东东
联系电话:0453-6511083 (校人事处)
网 址:http://rsc.mdjnu.cn/index.asp
电子信箱:msyrsc@163.com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邮 编:157011
本实施方案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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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牡丹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计划列表
2、牡丹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
3、2016年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