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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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及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冯老师
联系电话: 0536-8462008
电子信箱:rshk@wfmc.edu.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6105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潍坊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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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