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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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和考核
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分为部门和学校两级考核。
1.编号1至7号教师岗
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2.编号8至9号教师岗
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笔试
笔试安排请考生关注网上招聘系统通知,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笔试成绩在我校官网公布。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安排请考生关注网上招聘系统通知,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和计算,并在我校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与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布。被我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用岗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拟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实行聘用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聘用协议,各种工资和保险待遇、职务晋升、奖惩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注:公示后,若出现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情况,学校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人事处):张老师 022-88186155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88186072
原标题:天津财经大学2016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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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财经大学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zip
天津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