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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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拱墅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模拟上课,音、体、美、信息技术、幼儿教师岗位还需现场加试技能考核。会计岗位为实务操作和回答问题,实务操作占面试成绩的60%,回答问题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安排于2017年1月11日在拱墅教育网公告,请入围面试的应聘者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体检、考察的具体事宣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拱墅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16届、2017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应聘者凭学历专业或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的岗位(注: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视同专业对口)。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
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8259974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8259023
原标题: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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