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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职员公告

2017-03-09 xredued01


4.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带备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5年和2016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除岗位明确要求外,其他可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④2015年、201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2)社会人员需提交: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系统导出打印);②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须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在网络报名时自行申报,并在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8)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17年3月7日止,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单位证明或社保参保凭证为依据。

5.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

6.打印笔试准考证:2017年4月12日9:00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日期和地点:2017年 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①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测试等;②报考学校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知识、应急管理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等;③报考局属体育类事业单位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原则上不低于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2.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和具体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按要求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3.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一)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社会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入职手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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