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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彭州市招聘教师公告

2017-03-15 xredued01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彭州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确定缴费

1.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缴费成功后打印《2017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3月23日通过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pzrs.pengzhou.gov.cn)公布。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面试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 4月 16日(星期日),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政策加分。应聘人员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7年3 月24 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6260),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pzrs.pengzhou.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5.查分申请。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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