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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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选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发〔2013〕193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的拟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材料,应届毕业生暂无个人档案材料的,应按《诚信承诺书》(附件4)约定的内容执行。
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将在招聘现场及时公布,并在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qwshrss.gov.cn/)公示。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聘用单位由考生依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在定点单位中依次自愿选择。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限解除人事关系的,按每年12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巫山县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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