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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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鹿城校区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岗位,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40%+第二轮考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鹿城校区其余岗位,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50%+第二轮考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温州护士学校岗位,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30%+第二轮考试成绩×40%+第三轮考试成绩×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凡属于教师岗位的,本次招聘没有要求持教师资格证报考的,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7年7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五)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温州教育网址:www.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016室,0577—88639160;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教育局纪检组1708室,0577—88630118;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QQ群:146557072。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教育局。
原标题:2017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所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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