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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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0日8:00至5月24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0日8:00至5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5月20日8:00至5月26日18:00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7年5月27日8:00至16:00
资格审查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综合知识占3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6月5日8:00开始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17年6月15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其中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19日(报名开始前一天);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尚在报考过程中的,须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以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瞒报,一经查实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