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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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6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市中华中学:025-52689012
南京财经学校:025-52326797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6479362
南京卫生学校:025-85305370
南京市聋人学校:025-85878208
南京市盲人学校:025-86624385
南京公园路中学:025-85011005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
原标题: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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