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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茂名市直属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2017-07-01 xredued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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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茂名市直属小学公开招聘5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要有报到证)。

学历学位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资格要求: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其他要求:现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身体健康。

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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