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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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为做好河源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工作,河源市教育局定于2017年12月赴广州组织专场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高中阶段68人、初中阶段20人,小学阶段(含特殊教育)49人,共计137人。具体见附件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7年12月4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河源市内在职在编人员报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公布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南门广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打印一份(见附件);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读院校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6届、2017届的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其他报考者: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学段学科职称证书(如无职称证书则不作要求)、医师资格证书(仅脑瘫康复教师提供)、相应岗位三年以上国家级师范普通高中高考备考经历材料(仅骨干教师岗位提供)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4.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考试
1.高中骨干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01至003)考试形式:学科能力测试和面试。
(1)学科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学科能力测试于2017年12月17日下午14:00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进行(具体考场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于12月17日21:00前在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公告栏公布,并依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2)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
(3)考试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其他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04至035)考试形式:面试。
(1)音乐、美术、体育、脑瘫康复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试讲占30分,答辩占10分)。
(2)其余岗位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