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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淮安市开发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8-06-12 xredued01


资格复审: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和技能加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测试标准对模拟上课、答辩情况进行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技能加试

(1)应聘幼儿教师(岗位代码为14)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要求和内容: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幼儿教师(岗位代码为14)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加试成绩×40%;应聘其他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另行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工作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试讲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企业保险。分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按比例择优缴纳企业年金(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择优聘用人员参照在编教师同类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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