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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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其中:
①其他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03至007、009至010)面试形式: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②非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08、011至01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形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招聘岗位最终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5.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试讲时间约12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
(2)面试范围:各岗位均在相应教材中命多道备选题(每道题为该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试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道题作为面试内容。
(3)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河源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762-3297399;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
原标题:河源市市直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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