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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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和技能加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说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说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3)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技能加试
(1)技能加试人选确定:应聘学前教育(岗位代码为13~14)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面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时间、地点、要求和内容:见《面试通知书》。
(3)技能加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学前教育(岗位代码为13~14),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加试成绩×30%;应聘其他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在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admin.xuyi.gov.cn/xyweb/zizhan/rsj/xyrsj.html)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若出现成绩全部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说课,取说课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工作由盱眙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盱眙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应聘岗位代码为04、06-07、09-14岗位的,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先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则技能加试成绩高者先选;若出现成绩全部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说课,说课成绩高者先选。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该人员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