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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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要市教育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2015年高要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校医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2015年高要市招聘初中教师42名、校医7名,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高要市招聘初中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7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需要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需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或成绩单。
2.校医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医学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高要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gyrs.gov.cn)、高要教育信息网(http://www.gaoyaoedu.cn)。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7—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高要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高要市城区府前大街9 2号(北楼2楼),咨询电话:0758—8392552、8390898。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2015年高要市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附件2)、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含报名表1张)及有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须验核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一份)。相应资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或成绩单。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中学教师资格证。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工作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应聘人员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所递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3—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