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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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范围和对象: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②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③教师资格专家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2)测试时间:2015年5月9日上午8:30,考生须于8:00前到测试地点参加抽签排序。
(3)测试地点:通江县文教示范幼儿园。
(4)测试内容(课程)另行通知。
(5)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函[2008]99号)规定,参加能力测试者需交测试费200元/人。
4、体格检查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要求,申请人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时带上贴好相片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体检前一天晚餐须清淡饮食,19:00后不要加餐,保证充足睡眠,以确保体检质量。体检当日早晨请勿进食,须空腹到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15日。
体检医院:通江县中医院。
5、领取证书:
领取时间:2015年6月。
领取地点:通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窗口。
注意事项:领取证书时请提供身份证件。
四、咨询地点:通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窗口。
咨询电话:7233760。
原标题:关于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通江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