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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市贡井区 2016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公告

2016-04-27 luck_lee1101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 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 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 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 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将于2016年5月27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 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100%+政策性加分

5.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6.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6年6月1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8.笔试查分:教师岗位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 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6年6月17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贡井区南环路 庞大汽贸城综合楼7楼,电话:0813-3218201)进行登记,2016年6月20日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6年6月 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纪委(区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公告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6月21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1.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2)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考聘比为3: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区本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 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达到此合格线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 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1)《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 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 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 补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将于2016年6月2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于 2016年7月4日(4日截止17:30时)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5.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贡井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贡井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 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 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3〕58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 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进行 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由贡井区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 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 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贡井区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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