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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2016年招聘正编教师公告

2016-05-05 luck_lee1101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 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市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 人人事档案。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聘用 审批截止时间)。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27—82868512(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0527—84389678(市委教育纪工委)

0527—84359865(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原标题: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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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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