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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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专业教师等共1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简述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应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良好的品行;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4.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资历和年龄截止日期
资历和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2016届毕业生的资历截止日期可放宽至2016年8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8:00—2016年5月23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审核通过后已缴交报名费且未参加笔试、面试的,不再退还报名费。
遇缴费业务和技术问题可咨询服务热线15396002480。
(三)加分审核
1.审核时间: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0日,9:00—11:00、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综合行政楼8楼会议室
3.审核要求:见加分说明(附件2)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查询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5月16日8:30至5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账户。
2.下载准考证:报考者请及时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再退还报名费。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佐证岗位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可登陆学校网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