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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批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编制岗位人员公告

2016-05-19 luck_lee1101


2、教育专业技术骨干的基本条件

具有两年以上中高考命题经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研究经历人员;全日制博士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各类招聘的人才在服务期期满享受如下待遇

(1)教育领军人才享受区政府一次性人民币40万元住房补贴,为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

(2)教育专业技术骨干享受区政府一次性人民币20万元住房补贴,为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

(3)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博士新教师享受区政府一次性人民币10万元住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教师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补贴人民币12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新教师工作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补贴人民币1000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首先向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投递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材料审核、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测试。

2、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学校上报的应聘者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进入应聘程序名单。

3、经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后,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计划1:1比例向松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送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名单,经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面试、教育人才准入测试、心理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4、通过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凡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其他要求条件、不能按要求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四、招聘时间

1、2016年5月23日上报应聘材料(24日截止)

2、2016年6月4日组织综合素质测试。

3、6月6日参加市职业能力与心理测试

4、6月中旬公布拟录用结果

五、应聘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至招聘单位,原件由招聘单位审核,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上交)

1、应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校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盖章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师范生提供学校证明

(7)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8)高中毕业证书

(9)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由学校相关考核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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