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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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以《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成绩高低排序。
(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规程执行。
(三)考察
考察由天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 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 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天长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监督。
十一、择校
对经公示人员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幼儿教师,在天长市监察局监督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由天长市教育局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 〔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 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三、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0-7770428、教育局0550-7331651、市纪委监察局0550-777083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天长市部分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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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长市部分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016年天长市部分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
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9日